工程硕士管理规定
一、学制: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三至五年。累计在校时间不少于半年。工程硕士每年三月入学。
二、培养方案:
入学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导师指导培养计划制定、开题报告、中期筛选、论文撰写等。
三、课程学习:
总学分基本标准位32学分。
四、中期考核:
工程硕士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始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要求进入论文阶段者,均需申请参加中期考核。对于提前进入工程硕士进修学习的学生,最早可在正式入学后的第二个学期参加中期考核。
开题报告由导师审查后,组织3名以上具有副教授(高工、副研)以上职称的专家小组进行答辩。
中期考核成绩评定:
总评成绩(C):C=0.6A+0.4B
A: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B:根据开题报告和答辩情况及参加科研工作的表现给出的科研能力综合成绩(百分制)。
A、B中任意项不合格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
中期考核前10%的工程硕士,由研究生院向学生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后10%者按要求抽查送审。
五、答辩
通过中期考核,且间隔在一年以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学生必须是第一作者,作者单位应署名北京交通大学,或在此期间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论文等级要求:有中国标准刊号的学术期刊、全国性以上学术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论著(国际标准书号:ISBN)
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需获个人证书。
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人,具有高级专业职称,本校(非学生导师)1人,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部门(非学生单位)1人。
工程硕士答辩委员会由五名专家组成(不含学生导师),其中至少有2名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
六、学位论文抽查与送审
中期考核在后10%的,按50%比例抽查,其他按5%抽查。被抽查者按规定时间,提交二份学位论文(应隐去导师及研究生姓名,无后记、附言、致谢等),由学院负责匿名送审。